金州区文字作品著作权代理如何选?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大连景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金州区文字作品著作权代理如何选?

金州区文字作品著作权代理如何选?

作者:大连景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7 08:25:20

著作权当主体死亡时,继承人不能继承哪些权利或者政府可以成为支道著作权的主体。例如,美国政府规定,美国政府的公共文件一经公布,就将进入公共领域。

另一个例子是,二战结束后,希特勒的《我的奋斗》中有著作权为巴伐利亚政府所有。70年后,著作权失败,进入公共领域,并被重新发布。著作权的主题著作权主体是依法享有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的人,也称著作权人或著作权所有者。确定著作权主体是实施著作权保护的前提。著作权科目可根据不同标准分为以下几类:根据主体的自然属性,著作权人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和法人。根据著作权享受是否完整,著作权人可以分为完整的著作权人和不完整的著作权人。完整的著作权人是指在著作权中享有全部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原著作权人;不完全著作权人是指通过继承方式从原著作权人处获得全部或部分作品产权的著作权人。

因为根据民法的原则,个人权利是与特定的个人分不开的。作品的人身权原则上只能由原2人以上享有,不得转让或继承。根据著作权人的国籍,著作权人可以分为国内著作权人或国外著作权人。随着科学、技术和文化的发展,著作权在国内外都受到重视和保护。遵守国际条约和双边协议保护外国著作权人,有利于平等保护国内著作权人在世界上的权益,也有利于对外科技文化交流。著作权主体最基本的分类是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除了作者,其他著作权的人都是著作权的主体。

(1)作者。指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中国“著作权法”第11条明确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还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要正确理解法律意义上的作者概念,有必要澄清以下几点:

作者必须是直接创作作品的人。著作权法的目的是保护创造性智力劳动,因此只有那些为作品创作贡献创造性智力劳动的人才是著作权意义上的作者。创作是作者主要通过自己的劳动表达自己独立思想并直接创作作品的过程。因此,其他相关行为者,如:那些组织和领导作品创作、提供建议和物质条件或开展其他辅助活动的人不是作者;那些为创作提供主题或材料的人,以及那些修改和校对作品特征的人通常不具备作者资格。“著作权”意义上的作者应该与日常生活中从事特定创作的人分开。创作特定作品的人不一定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作者资格。例如,“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办,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意志创作,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办的作品,应视为作者。”将社会组织视为合法作者是基于上述法律的明确规定。然而,只要一个自然人具有智力创造性行为并产生了作品,并且这种创造性行为表达了他自己的意志,而不是社会组织或其他人的意志,他的合法作者身份就可以在没有任何其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自然成立。

一、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本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版权局负责本省的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具体承办部门是版权保护联合会。

三、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10╳13cm,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第四条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消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六、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

七、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收取一定费用。

八、登记部门自受理作品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

版权,又被称为著作权,是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等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出版或作更改。那么版权登记费用如何收取?

1、软件大连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100元/次。

3、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4、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5、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6、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7、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8、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9、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10、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11、查询费:

(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2、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3、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二)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为什么要为作品登记版权?

很多人都不清楚为什么要为作品登记版权,明明作品自完成之日起就自动获得版权,再进行登记有点得不偿失。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理由。

1、加强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明确作者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作者创作作品一方面是自己的兴趣,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另一方面就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作者完成作品创作后是希望作品能产生经济价值,这就涉及到转让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让作品流入产业市场的问题。但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在与作者进行协商时一般都会要求作者证明其所提供的作品是作者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权属归出让人所有。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当然也不希望自己将作品投入产业市场后被他人起诉侵犯著作权。为了交易的顺畅和安全,作者往往不得不证明自己是作品的所有人,但事实上有时作者很难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点。如果作者的作品进行了大连著作权登记,作者的著作权登记证明书就会使被许可人消除顾虑,安心与作者进行交易,这样也促进了作品的使用。作品交易后将版权交易合同进行登记,有助于明确作者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对涉外版权贸易合同进行登记更有必要。

2、加强对著作权的行政保护作品版权登记可以有效地维护作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提供的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为权利人在打击侵权盗版时起到证据作用。作者申请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是对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第一步。第二,各地版权局通过公布这些登记的作品,建立登记作品的信息查询系统,使潜在的作品购买者能够查询到这些登记信息。第三,各地版权局对已经登记的作品要利用科技和法律手段加强对这些作品的保护,特别是这些作品被侵权(如盗版)时能通过强大的行政力量打击盗版,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数字作品来说,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显得更为必要,因为像数码照片、彩铃彩信、网游动漫、博客文章等之类的数字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极易复制,从而使得这些作品的盗版更加容易。这些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后借助行政机关的力量才能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如数字作品著作权登记平台的建设就加强了确认版权权利归属能力,有效地保护数字作品不被非法篡改,有力地打击了网络侵权行为,提高了执法部门对著作权的管理。

3、为司法机关解决著作权争议提供初步证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1条规定:“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当著作权人被侵权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作品的权利人时,著作权登记所发给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起到初步证明作用。如前所述,我国著作权实行“自动生效”原则。当发生著作权纠纷时,虽然可以提供手稿和有关协议予以证明,但对于有些没有发表的作品要证明自己是原始创作人有很大的难度,提供证据也存在很大的困难。如果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由各地作品登记机构对作品归属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后进行的作品登记更加客观,更具有证明效力。


 

版权所有:大连景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